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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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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進修課程學歷的疑問

政府和警隊均鼓勵員工利用工餘時間進修,現時本地及海外均有多間大學或專上學院聯辦或自行舉辦與警務工作有關的文憑、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課程。不過,同事們在選擇修讀課程時往往遇到一個問題:究竟自己想修讀的課程其學歷是否獲政府或警隊承認?

本人已修讀完中文大學校外進修學院舉辦的警學文憑課程,現正考慮再進修,但經過多番查詢仍未能得知究竟我已修讀完的文憑課程學歷是否獲承認,又或本地或海外學術機構所舉辦的課程學歷是否被承認。

請問本人應循什麼途徑查詢上述資料?

警員葉啟超

訓練部的回覆

正如行政長官於一九九九年的施政報告所言,政府的目標是藉鼓勵「終身學習」以建立一個知識為本的社會。警隊擁護這項政策,並且盡量鼓勵所有人員積極進修。

人員就學術評審及認可提出的申請,均須經公務員事務局評估。公務員事務局在這方面負責的工作,是根據人員所取得的學術資格,就聘任及遞加增薪作出建議。該局在聽取香港學術評審局的意見後,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每宗申請。

取得學歷資格的人員,可就其學術評審向香港學術評審局查詢(網頁:www.hkcaa.edu.hk電話:2801-7480),費用自付。

市面上有大量課程可供選擇。人員在報讀之前,應搜集個別課程的資料,小心查察。教育統籌局的網頁(www.info.gov.hk/emb)載有在港開辦的已註冊海外高等及教育課程的名單。

警務處助理處長(訓練)
關翠貞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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